現在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很多的大型超級市場里面,在購物的時候,如果需要塑料袋的話,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或者是2毛3毛等等。政府之所以會下達這樣一個措施,正是因為之前傳統包裝代產品的濫用導致了環境污染,所以才會推出這樣一種行動來約束消費者對于塑料袋的使用頻率。
不過,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在這一種新的舉措推出以后,也相對帶出了一些小問題,比如說有一些商家亂收費。眾所周知,全國對于超市在塑料袋收費方面的價格標準都已經統一了,除非是一些可以循環使用的環保袋,他們的價格可能會去到1元到3元以內;但是如果是平時的一些普通的塑料包裝袋的話,普遍是一般不會超過五毛錢,但是有一些商家在消費者索要這些包裝袋的時候,商家卻以高價出售,比如說3元到5元等等的價格,僅僅只是一般的塑料包裝袋,這嚴重違反了國家所出臺的政策標準,當然了也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
所以,相關部門提醒消費者,在一些公共機構消費購物的時候,如果需要購買塑料袋的話,必須要認準塑料袋所出具的收費標準。如果遇到一類濫收費的商家的話必須要及時的舉報,幫助政府以及社會整頓這一部分違法的行為,以便于維持包裝袋市場有一個良好的潔凈的發展環境。作為商家更應該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