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月1日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明文規定,我國強制實施食品用塑料制品準入制,食品包裝袋、塑料奶瓶、保鮮膜、一次性塑料餐具、飲料瓶等39類產品需在包裝或產品上加貼QS標志,并標注“食品用”字樣。同時,“限塑令”補充意見明確規定,2008年10月1日起手撕袋(連卷袋)上必須打上“食品用”和“QS”等標志。
盡管塑料袋使用已經有法可依,大部分商家仍公然使用劣質便宜的一次性塑料袋盛裝食品,這種現象在大街小巷的小吃攤點隨處可見。為了免去洗碗的麻煩,店主經常把普通塑料袋套在碗上用;冒著熱氣的包子、饅頭,剛煮熟出鍋的面條、米粉往普通塑料袋里一裝就遞給消費者。而作為受害者的消費者卻對這種現象視若罔聞,大家普遍認為塑料袋比小攤販的碗要干凈,而且問及QS標志的意義時,大部分消費者不明所以,甚至有些消費者認為,自己吃的是食品又不是包裝袋,只要包裝袋是干凈的,管它有沒有QS標志。
市場上大部分沒有QS標志的白色塑料袋摻加了再生塑料,再生塑料大都是由回收塑料垃圾甚至醫用輸液針管等合成的,生產企業多是小型家庭作坊,生產流程環境衛生不合格,制成的食品袋是不衛生的,帶有大量有害病毒,如常見的大腸桿菌等。
用再生塑料制成的白色塑料食品袋,主要成分是聚氯乙烯。這是一種有毒的化工原料,當其遇到酸性和油性的物質,比如說調涼皮放辣子油和醋,食品袋里面的有毒有害成分浸泡出來。另外,含有聚氯乙烯的食品袋遇到高溫會釋放出氯等有害物質,尤其是剛出鍋的油條和熱騰騰的稀飯、面食,隨著溫度的增高,食品袋中有害物質活動加劇,易被食物吸收進入食者腹內。長期使用再生塑料制成的食品袋,易導致慢性食物中毒和中樞神經方面的疾病,對兒童健康發育影響尤為突出。
QS是英文Quslity Safety(質量安全)的縮寫,獲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其生產加工的產品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在出廠銷售之前,必須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由國家統一制定的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并加印或者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