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手撕袋成免費袋替代品
2015年6月1日限塑令生效后,在南昌眾多的超市、商場收銀處,再也不提供免費的塑料購物袋了。各商家都執行比較到位,但是記者發現,“限塑令”實施后,卻有“漏網之魚”。在超市的熟食區和散裝食品區,通常有一種供顧客直接免費取用的白色手撕塑料袋。現在不少顧客直接把“手撕袋”(業內稱為連卷袋)當成了購物袋。
而且記者發現,這些手撕袋通常被顧客用來包裝熟食和散裝食品,卻沒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和QS標志,存在著衛生隱患。
超市“手撕袋”月用量猛增兩倍
在勝利路某超市,記者看到在瓜果蔬菜區域,成卷的手撕袋供顧客隨意取用。不到半小時,剛拿出的一卷手撕袋已“消瘦”許多。據了解,自從實施“限塑令”以來,超市手撕袋的使用量每月至少多兩倍。超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收銀處的塑料袋要花錢買,他們就從這里撕,看到他們一次撕很多個我們也會制止,但很多時候忙也顧不過來,還是要靠大家自覺。”記者還詢問了許多正在購物的市民,了解到半數以上的人還尚未卻仍未養成自帶購物袋的習慣。正在買蘋果的張女士告訴記者:“買一點東西的時候會忘記帶購物袋,就用手撕袋代替下,回家也可以當垃圾袋用。”
多數“手撕袋”無QS標志有安全隱患
記者發現,市民使用的“手撕袋”,不但是把其當作免費購物袋來使用。而且,很多市民用來裝水果蔬菜等食品,而像各種熟食、面包、饅頭、散裝餅干等直接食用的商品也裝。但是記者發現,這些白色的手撕連卷袋的外包裝上,沒有一家有生產廠家的名稱,當然也沒有QS標志。
據悉,國家明確要求從今年1月1日開始,盛放食品的塑料餐盒和包裝袋等39種包裝都要執行“食品包裝QS規范”要求,并要在包裝上明確標注。當記者問及銷售人員是否知道國家質檢總局關于使用“QS”包裝的要求,該銷售人員搖搖頭說:“不知道,我不太清楚。”
有關專家稱,劣質包裝袋,特別是一些小作坊生產的質次價廉的食品包裝袋,大多以PVC為原料加工而成,極有可能攜帶有害物質,與食品接觸后有可能污染食品,從而給人們的健康帶來危害。
是否會成為另一個“白色污染區”?
為什么不將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的手撕連卷袋納入購物塑料袋收費管理范圍內?記者了解到,限塑令執行前的5月29日,商務部商業改革司副司長門曉偉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沒有把超市經常使用的連卷袋納入有償使用的管理范圍之內,主要是基于食品衛生和安全的考慮。因為超市里經營的大量食品,有些是熟食,比如肉制品,還有一些面食,比如饅頭、包子、面條等,其中很多是直接入口的。考慮到有包裝,當然是比沒有包裝干凈。但是,這是否會成為沒有另一個“白色污染區”?本報記者繼續關注南昌各大商場、超市的手撕連卷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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